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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陳俊名  105.6.30.再刊載  陳俊名臉書、部落格http://chernjming.pixnet.net/blog

ㄧ、前言

進行蔬菜運銷制度研究調查時,一位農民告訴筆者:他曾經種植一區包心白菜,當時菜價正在上漲中,他以每分地27,000元的價格賣給販運商,由販運商負責採收及銷售,這在當時算是很高的價格了,當時販運商的購買行情約每分地20,000元,一週後該販運商開始採收銷售該區包心白菜,結果每分地淨賺50,000元以上,販運商的獲利,相較於農民,是不成比例地過高!

更有一種情形,由於蔬菜經常供過於求而低價,農民賠錢,甚至得整區翻犁,故農民爲保障少許利潤,有可能在蔬菜採收20天前就以幾近成本價賣給販運商(俗稱賣青),而這個購進價格能讓販運商有不錯的利潤,尤其在20天後若發生供不應求,販運商就大賺特賺了,此時消費者支付了較高的價格,以為農民因而得到好處,但實際上都是被販運商賺走!

之所以如此利益分配不均,乃因農民缺乏強有力的運銷通路,只好委曲求全、賣給販運商。蔬菜供不應求時,農民有賺,但販運商賺更多;蔬菜供過於求時,農民賠錢,販運商仍能有賺頭。

二、內銷通路之阻塞

台灣各消費地均有批發市場,無論是合法或非法,以大台北地區而言,就有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的第一果菜批發市場(俗稱ㄧ市)及第二果菜批發市場(俗稱二市)、環南、士林、三重、板橋、新莊等七個市場,但消費地批發市場大多是被零批商佔據,大部份貨源來自販運商,農民在產地所及的運銷通路只有農民團體辦理的共同運銷,將蔬菜「共同運輸」到各消費地批發市場拍賣。共同運銷是政府自1973年以來重要施政措施,視為是「提高農產品價格,減少中間剝削,進而提供農民所得」的不二法門,長久來不斷輔導各產地農民團體辦理共同運銷,也爲共同運銷開拓各消費地批發市場之通路,但因各消費地批發市場皆為零批商佔據及拍賣價格決定不合理,共同運銷蔬菜仍是以ㄧ市、二市為主要出路,而全台各地農民團體共同運銷蔬菜都集中到這兩個市場,就很容易造成人為的供過於求,蔬菜價格就很容易被壓低,進而壓低全台各地的產地價格,因為各地販運商在決定收購價格時會參考ㄧ市、二市拍賣價格。更不合理的是,共同運銷蔬菜在ㄧ市、二市拍賣是任由承銷人(主要是零批商)「競價」決定價格,農民無法設定最低成交價格,整個價格決定對於農民很不公平:

1.價格決定於承銷人間的競價,而承銷人間有著共同利益,易傾向減少競爭而壓低價格。

2.交易當天的貨源無法再作調節,既已供應的蔬菜就只好任由拍賣決定價格!當供應過量時,每個承銷人都可以買到足夠的蔬菜、不會競價而以低價承購,超量的貨源就成為殘貨;亦即,供應超量不僅會造成殘貨,也會導致整體交易價格大幅下降。當供應不足時,因貨源短少承銷人間應該是競爭激烈的,但買者是以零批商為主,彼此熟識、合作性高,故實際的競爭程度會相對降低!

3.拍賣員在價格決定上佔有很關鍵的地位,但又不擔負成交價格高低之責任,故很容易產生弊病!承銷人會與拍賣員建立利益相通的關係以多得利益(通常以利誘為手段,有時也會以暴力威脅為後盾);又在交易現場,拍賣員每天與承銷人見面,自然會有情誼,故在價格決定上拍賣員也較會偏袒承銷人。而農民眾多、有蔬菜採收才參加交易,無法像經常供貨的販運商和拍賣員建立密切關係,故會吃虧!

1974年一市開業以來拍賣交易弊端就ㄧ直存在。雖然在交易現場沒有看到承銷人之間事先共同協商、給予一致價格的情形,但由於長久的合作關係,承銷人間已很有默契,會視情況很自動地合作,由一承銷人出價,其他在旁的承銷人不競價,甚至協助說服拍賣員以那樣的低價出售,故往往能以相對的低價成交;待成交後,其他承銷人才要求分貨、以同樣價格支付給該承銷人,這種「習俗性圍標」的現象十年前在拍賣現場仍是相當普遍。承銷人間不競價不是不需要這批貨品,也不是價格已達到應有行情,而是不加價仍可以該低價獲得所需貨品而擴大利潤。在這樣的拍賣方式下,承銷人共同合作壓低成交價格是非常自然的。遇上這種情形時,拍賣員的堅持不以不合理價格成交是很有幫助的。在交易現場也可以看到拍賣員堅持價格而仍把貨品賣完。只是拍賣員與承銷人每天見面,即使其間沒有利益相通的關係,遇上這種「習俗性圍標」,拍賣員通常也很難堅持合理價格。

就是因為共同運銷蔬菜在批發市場拍賣,常會有不合理的低價,即使蔬菜供不應求時,有可能賣得30/公斤的高價,但也可能是低於10/公斤的不合理低價,甚至也可能是賣不出去而變成殘貨,農民還得倒貼運費及包裝紙箱費!所以,前述包心白菜農民也知道,在蔬菜採收前,販運商前來高價購買,通常是價格要飛漲時,但農民之所以願意與販運商交易而不再等待一週自己採收參加共同運銷就是因為農民無法預測一週後的實際供應量與價格,而且共同運銷價格極不穩定、常會有不合理的低價,故當販運商來交易時,大多數農民通常會賣,當然也有些農民是無論如何都不賣給販運商而只願意參加共同運銷、賭看看。

台灣整個蔬菜運銷通路不是被販運商阻塞,就是被零批商阻塞,農民無可逃脫,甚至一市、二市之共同運銷蔬菜拍賣價格都還會比產地販運商收購價格低。這些運銷情勢現今是否改變了呢?問問西螺地區種植葉菜類蔬菜的農民就知道了!共同運銷不行,那麼直銷呢?那個辦理國軍副食供應或小包裝蔬菜供應超市、量販店的農民團體沒有向產地販運商進貨呢?辦理「直銷」的農民團體之當地農民一季內才種植幾種蔬菜而已,怎能應付國軍副食、超市、量販店每天需要50種以上蔬菜品項之需求呢?如何辦理直銷呢?台灣社會實充滿著太多的睜眼說瞎話或不究事理,阻礙了台灣的進步發展!

三、外銷通路散而弱

為發展「大而強」之外銷型農產業、建立台灣品牌之國際形象及知名度、增加農產品出口及提高農民收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004年開始實施「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方案」,於2004年至2006年三年間投入22.5億元,主要策略為加強農產品國外促銷活動、排除農產品外銷關稅與非關稅障礙、建立以外銷為導向之產品供應鏈、提供外銷資訊及培育人才等等。今(2006)年5月底台灣農產品最大的外銷市場日本開始實施進口生鮮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新制,檢驗農藥殘留項目更多更嚴格,且一年內檢出兩次不合格,就進行全面檢驗,屆時農產品就失去時效,實質上造成極大的進口障礙!故農委會積極宣導,並嚴格農產品出口前檢驗管制。當時高層農政官員指出,過去外銷廠商是取得國外訂單後才四處收購農產品外銷,品質良莠不齊;若被檢出農藥殘留不合格,外銷廠商跑掉,農民拿不到貨款,造成很大的困擾。他建議外銷廠商應與農民契作,妥善管理農藥施用,嚴格控管外銷日本農產品品質。如此可見台灣農產品外銷通路極為散而弱,由於外銷廠商是取得國外訂單後才四處收購農產品外銷,外銷廠商難以與國外進口廠商建立長久持續性合作關係,有計畫地排定出口項目、品質及數量,而當外銷廠商取得國外訂單後再行四處收購,有可能找不到訂單所需項目之品質及數量,或也濫芋充數或農藥殘留不合格,造成貿易糾紛,影響國外進口廠商商譽,更打壞台灣農產品國際形象。而台灣外銷廠商的四處收購,既要忙於與國外進口廠商接洽,又要忙於產地集貨、採收後處理、分級、包裝、品管及辦理出口相關手續,兩頭燒的情況下必然難以兼顧、忙中出錯或力猶未逮只好收小出口業務規模。也就是說,如果產地集貨、採收後處理、分級、包裝、品管,再加上生產過程之技術提升與安全用藥管制能由當地農會負責,外銷廠商只負責國外進口廠商業務接洽及安排出口相關手續,那麼其出口業務量必能大為提高,且外銷廠商可以是國外進口廠商及產地農民代表農會良好的溝通橋樑,農會可以進行契約生產及供貨,國外進口廠商也可以進行計畫性通路開拓、鋪貨及促銷,如此業務可久可大,台灣出口廠商、國外進口廠商、台灣農民三贏,對農民而言,強有力的外銷通路於焉建立!很難嗎?是的,很難,甚至可以說不可能,因為目前農會選舉制度下的台灣農會無心也無力擔負這樣角色,殊為可惜(詳見拙文「農會農民的談農會總幹事直選」www.wretch.cc/blog/TaiwanFarmer)!但若不改革農會使其致力於組訓農民,就近適時適切輔導農民及產銷班,執行上述工作,如何發展「大而強」的外銷型農產業、建立以外銷為導向之產品供應鏈呢?

很可惜的,即令政府已經積極宣導日本實施進口生鮮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新制,並三申五令嚴格管制農產品出口前檢驗,也依規定設立許多優質供果園,但是今年芒果外銷日本仍是出了狀況,7月初台南縣芒果被檢驗出農業殘留太高,蘇煥智縣長赴日本促銷芒果之效果大打折扣。7月中旬屏東縣政府召開外銷芒果檢討會議,全縣銷日芒果登錄之供果園計有98戶、栽培面積252.1公頃、外銷廠商13家,外銷數量共計為121631公斤,總計送檢74件,其中39件符合日方農藥殘留基準得以外銷日本,有35件未達日方標準,合格比率只有53%8月初報載「日方發函農委會駐台檢疫官將提前返回日本,意味已無日方代表發給台灣業者產地出口檢驗證明,間接宣告台灣愛文芒果全面暫停銷日。」當時農委會表示,我國輸日生鮮芒果自5月25日開始集貨出口,至7月底止,計出口448公噸,與去年出口量相當。但是這448公噸與5月底身兼外貿協會董事的杜普公司董事長詹啟榮聲稱的「今年預計輸日1000公噸芒果」似有很大的差距。

整體而言,「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方案」三年來的成績,2004年外銷金額較前一年成長了9.9%,2005年只成長0.8%,而20061-8月較去年同期衰退5.3%。如今,農委會正積極推動「新農業運動台灣農業亮起來」,「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方案」已鮮少被提起,取而代之以宣傳「三年農產品外銷值增加20%」之遠大目標,但願農政單位能檢討過去迎向未來,周詳規劃,落實政策目標。今年8月初陳水扁總統拜訪民雄鄉產銷班,在面對農民建議政府協助打開外銷通路時,他說:「目前水果外銷都靠貿易商,價格和外銷量都操之他人手上,如果讓和農民關係密切的農會負責水果外銷,農民較有保障。」惟要先改革農會,農會才會有心也才會有力爲農民開拓強有力外銷通路啊!

四、結語

台灣農民很可憐,土地被劃為農地,被限制為農用,除了選擇休耕外,就只有投入農業生產,但內銷通路卻被阻塞,農民在運銷上沒有得到合理的利益分配;外銷通路又顯得既散又弱,外銷市場打不開,而國外農產品卻又源源不斷進入台灣,台灣農產品市場供過於求的情勢越趨於嚴重,農民承受低價低收入之苦,也因此台灣農業發展前途堪憂!更可悲的是,台灣農民的農會卻因選舉制度的設計而被派系壟斷,農會不能為農民所治,農會被私人化、虛弱化、怠惰化。農民沒有強有力的農會,就無法打破目前內外銷通路之困境;即使政府有心於改進批發市場功能及價格決定公平性並加強拓展外銷市場,沒有強有力的農會之積極配合,也無法爲農民建立強有力的運銷通路,爲農民爭取更大議價能力及利益。台灣加入WTO已將屆滿5年,台灣農產品市場勢必被迫越趨於開放,將會有更多國外農產品進入台灣市場,台灣農民及農業的處境勢必更為險惡,誰能誰該爲之努力以扭轉情勢、開創新機呢?天佑農民,天佑農業,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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