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陳俊名 105.6.28.再刊載 陳俊名臉書、部落格http://chernjming.pixnet.net/blog
問:依您的觀察與了解,為何農會總幹事會極力建議農會總幹事應改為直選?
答:目前農會選舉制度是間接選舉,會員選會員代表,然後會員代表以(限制)連記法選理事,再由理事會聘任總幹事。在這樣的選舉制度下,要選總幹事就必須要先安排會員代表人選參與選舉,再要當選的會員代表投票給你所安排的理事人選,然後再由你所支持的理事來聘你擔任總幹事。在此選舉制度下,尤其是會員代表選理事是採連記法,就必然會產生派系,一定要有派系支持才有可能當選理事,一定要能掌握派系才能當總幹事,而派系競爭的結果也往往形成激烈的一對一派系對決。這個連記法,在民國90年以前是可以全額連記的,也就是說,理事會應當選理事名額為9人,那麼一個會員代表的選票就可以圈選9位理事候選人,除非有三分之ㄧ的會員代表主張採用限制連記法(一個會員代表只可以圈選4位理事候選人),所以在那時候會產生理事會的9位理事都是屬同一派系的情形;民進黨執政以後修改了規定,自90年農會選舉開始,會員代表選理事只能採限制連記法,這樣的規定美意是理事會中應該要有不同派系的制衡,我認為這是應該的,不過,問題是:派系競爭激烈的農會,理事會選舉結果往往是5:4,一派當選5個理事,另一派當選4個理事。因為法律上總幹事是由理事會聘任,你當總幹事,你的權力來源來自理事會,總幹事行事就得聽命於理事會。如果是好的、正派的理事會,總幹事就可以好好發展業務;但若是不正派的理事會就會予取予求,尤其是同派系的5個理事中若有獅子大開口的情形,總幹事要如何辦事呢?這是癥結所在,應該如何解決呢?所以應該修改選舉辦法,修改的方向也很簡單,就像水利會會長直選、會務委員直選就可以了。我的看法是二級制就好,總幹事由會員直選,權力來自會員,總幹事選舉權及罷免權都交給會員,絕不可把總幹事綁在理事會,而理事也應像水利會的會務委員由會員直選,理事會代表會員交付任務要求總幹事執行,審查農會投資案、預算、決算,可以制衡監督總幹事就足夠了,不用再有會員代表,而由會員直接監督、選舉罷免理事。
問:既然總幹事可以得到5名以上同派系理事的支持,為何還得擔心受到理事會的制肘?
答:人總是有私心,同派系的同樣也會有弊病。理事就好像公司的董事,而農會法規定理事是無給職,不可支領薪水,只有會議時可以領出席費及農會有盈餘時才可以領酬勞費,其他的都不可以,連理事長也不能用車,法訂得很嚴,但實際上無法真的這樣執行,必定會有弊病。人類有那麼偉大嗎?偉大到花錢選舉來當沒錢的義工,也沒有什麼福利?所以農會法相關的規定應該要檢討。農會法不改,規定不切實際,實際上就會有流弊,私底下的變通辦法很多。雖然理事會至少有5席同派系的理事,但還是會有非法索求的情形。而總幹事得依法行事,小小的違規或變相沒有違犯法規的都還可以;若是過度索求、獅子大開口,明明是違法的事也強力要求總幹事去做,該怎麼辦呢?而文件蓋章出名的都是總幹事,理事紙頭沒名紙尾也沒名,萬一出事了就只有總幹事承擔,這極不合理!總幹事若不從,那就可能派系倒戈,與反對派理事合作罷免總幹事啊!他們會抱怨「啊,你做總幹事,我們這些頭家都沒有福利!」是啊,制度上他們理事是頭家,總幹事只好無奈地聽命於他們。如果改成總幹事直選,總幹事的選舉罷免全都來自會員,就不會操控在少數人手中,就不會受到惡毒的勒索,總幹事就能全心全意發展業務、為農民服務。
問:這樣的情形我在93年也聽說了,當時嘉義縣一家農會總幹事因為不答應同派系理事非法無息貸款之要求,就被罷免掉了,後來產生很大的紛爭,直到94年農會改選後才不了了之。今(96)年1月台南縣一家農會總幹事被理事會罷免掉也是一樣,他才新任總幹事一年,經營成績也很好,去年底理事會對他的考核還是100分,不過,ㄧ個月後他卻被理事會罷免,也是同派系理事倒戈所造成的。如此看來,同派系理事的利益索求是總幹事心中很大的痛?
答:對啊!豈有此理,我總幹事安排你起來選理事,讓你當選,你當選以後權力又抓在你手上,予取予求,你要翻臉我又沒辦法,這太不合理了!
問:所以,總幹事就得很巴結理事,特別是同派系的理事!不但是因為怕派系倒戈而被罷免,也因為總幹事的經營方針及結果都需要同派系理事的護航。也就是說,「農民有權,總幹事有能」之權能區分體制實際上並沒有實現,理事會實際上沒有代表農民監督總幹事?這樣的制度設計有很大的流弊!
答:我當總幹事以來,我常常在想「農會是誰的?」你說是農民的,但實際上農民摸得到嗎?又沒有股金制,農會盈餘不能分配給農民;透過間接選舉制度,尤其是以連記法選理事,農民選會員代表只是假象而已,實際上農民連理事的人選都沒有影響力,更何況是總幹事人選!也因此,總幹事經營農會,講難聽點,就可以不用理會農民;相對的,制度上理事會是有實權的,理事就是可以予取予求。總幹事與理事會鬧翻的情形是有可能發生,但實際上畢竟是很少,大多數的情形是只好犧牲農會利益,而其間的利益是如何分配就要看總幹事的處事藝術。制度如此,總幹事也無可奈何!
問:我覺得目前間接選舉制度的設計是在欺壓農民,農會表面上說是農民的,實際上卻是派系的,掌握多席次理事的派系的!今年3月雲林縣一家農會因為老總幹事屆臨退休而改聘總幹事,在一開始我知道老總幹事的兒子有登記候聘總幹事,我就知道老總幹事兒子將被聘為總幹事,最後結果果真是如此;另外有一個案例更為超過,94年農會改選時,屏東縣某鄉現任鄉長挑戰現任總幹事成功,原總幹事未獲續聘,但鄉長也沒有去上任,後來把總幹事的位子讓給他的弟弟!所以,在目前制度下,總幹事的位子是可以私相授受的,只要能掌握多數理事,可以把總幹事的位子讓渡給阿貓阿狗!
答:農會間接選舉制度是威權時代國民黨眷養地方派系的工具!表面上是農民選會員代表,但是沒有實質影響力,一定要有派系才可以參選並當選,得勝的派系就可以享用農會資源,包括給予信用部的經營特權,只要在政治選舉上聽命於國民黨就好;而在這樣的選舉制度下,總幹事的位子也就可以私相授受,說什麼總幹事是專業經理人,要用聘的,都是騙人的,實際上就是用選的,那個派系選贏理事席次就選贏總幹事,聘任只是個形式。不過,這是制度殺人!制度這樣,你要當總幹事就必須跟著這樣的遊戲規則走,你就必須在改選之一年前就開始佈署會員代表、理事人選,得要看安排的人選資格合乎否、有實力當選否、忠心否,如果當選後就得抓去藏起來就很累了。你必須要人情世事交際應酬,如果對方買票,也必須奉陪;當聽到對方已經買到一票3,000元、5,000元、10,000元,也真的就很夠你膽喪心驚的。選舉結果出來,票就得顧好,會員代表若只差一票就很容易在威脅利誘下跑票,理事也是一樣,而且最好還要第一候補理事也是同派系的人,否則若同派系理事當選後意外死亡或以重金或槍枝逼退,因第一候補理事是反對派,理事席次就變成4:5,總幹事職位也就飛了。當了總幹事以後,還得應付理事獅子大開口、無理勒索。這些都是沒有必要的,但也無可奈何!農會間接選舉是最落伍的、最複雜的、最難選的、也是最不民主的選舉制度,根本跟不上民主的時代潮流,應該改為直選。
問:我做過統計,目前農會三巨頭的學歷,理事長有50%是國小國中畢業,35%高中職畢業;常務監事63%國小國中畢業,31%高中職畢業;總幹事部份,50%是高中職畢業,47%大專畢業,3%是碩士,有1位博士,只佔0.3%。我認為這是間接選舉制度必須要有派系才能參選所造成的進入障礙,影響競爭程度。我想以台灣教育程度的提升,一定會有很多高中、大專畢業的農民願意來參選理監事協助農會經營,但因與派系沒有淵源或不願意介入派系就完全沒有機會當選理監事;而且農會的規模可以相當是一家銀行分行再加上農產運銷及資材供應公司,規模很大的,也一定會有很多碩士博士願意為農業發展盡心盡力來擔任這家公司的總經理,但是沒派系就完全沒有機會。當然,我也認識一些總幹事,高中職畢業,能力也很強,把農會經營得有聲有色,但是50%總幹事高中職畢業,比例確實太高了,這應是間接選舉制度提供劣質總幹事太多屏障所致,總幹事是專業經理人之說實是欺騙外行人!
答:這是間接選舉必須要有派系才能參選之必然現象。可以參選的人才必然是有,但是沒派系就沒辦法當選。所以,農會選舉應該改成直選,對農民權益、農會經營、農業發展而言,直選都是最好的制度,可以打破派系壟斷,讓人才進來競爭,參與農會經營,服務農民。尤其改成直選後,農民就是農會的主人,總幹事就會主動用心服務農民,也用心服務農民就好,不用應付理監事無理的要求。你要知道一家農會是可以為農民解決很多問題的,雲林縣一家農會賣咖啡很賺錢,但農民柳丁卻是每年都銷不出去,農民需要柳丁產銷、冷藏的服務,農會就是不做,農民也無可奈何;若改成直選,總幹事就會認真去做,並且主動了解農民需求主動服務,民主的可貴就在此,制度的力量就是這麼強大。
問:是啊,一家農會是可以為農民做很多事情的,斗南鎮農會可以將胡蘿蔔賣到日本、東南亞,農民有利益,台灣農業競爭力也提升,甚至因為品管服務好,也有日本商社要透過斗南鎮農會購買花生等台灣農產品。如果改成直選,一定會有越來越多的農會辦理農產品外銷的業務,台灣農產品外銷會越來越多,競爭力越來越強。不過,如果改成直選,總幹事的選舉就會變得競爭很激烈呢?
答:不用想個人的問題,我覺得制度好最重要。選舉制度建立好,你若沒能力,選輸了也別怨歎。有更好的人才來參與農會事務,應是值得期待的,不用考慮個人私利。選舉制度要改善,農會才會提昇,好的人才,有抱負的、有理想、肯服務的要來參選總幹事,應予樂觀其成。制度上不要總幹事權力來自少數的5個理事就可以了,那是總幹事無以抗衡的。理事會可以有監督權、預決算審議權、審查總幹事提案是否合理、是否亂投資,監事可以查帳。理監事不行使這些應有權力、沒有交付總幹事任務,預決算書可能也看不懂,但就是為了私利勒索利益而已。另外,改成直選會不會賄選呢?會的,這是台灣的選舉文化,但也不是每一個都是買票當選的呀!在直選的情況下,能否當選與候選人聲望、能力、做得好壞、政見、地方風評都有關係,賄選的影響力就會較弱,而且會員人數較多,買票效果就較差,其中必然也有正直、中間派、重視農會經營的會員,也有可能根本不用賄選就能當選總幹事的。
問:有人說恢復股金制才是改革農會的根本之道?
答:我並不了解若恢復股金制,現有會員的股金有多少要怎麼計算、新加入的會員要繳多少股金,我想這方面的爭議ㄧ定很大,要釐清會很費時。但是恢復股金制也只是會員有盈餘分配,因而可能對農會經營會較關心而已。不過,目前農民對於農會不是不關心,而是關心也沒用,間接選舉制度使農民對總幹事人選沒有影響力,農民是很需要農會的產銷服務,但是沒有力量去要求農會辦理啊!所以選舉制度改為直選比恢復股金制更為重要,而且改為直選後,農民有能力作主,對農會經營會更關心;直選選出優秀人才來經營農會,農民對農會就越有信心,也才願意繳交股金。我的意見是若要恢復股金制更需要改變為直選,先改為直選再慢慢研究恢復股金制。目前農會間接選舉制度可以說是「假民主,真搶奪」,對農民傷害非常大,對農業傷害也非常大,早就不合時宜,也沒人受益,除了不想做事的總幹事及惡質的理監事之外,早就應該廢除了。政府不可以怠惰,問題不應該再拖延下去了,應該下一屆(98年)農會選舉就開始改為直選。農會直選才是真正愛農民,對農民的幫助絕對會超過老農津貼加碼,是全面性農民都大大受益,農業發展及競爭力也會大大提高!